关于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大()()()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大()()()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联系人:李海华
联系电话: 1812551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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