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中山市东部快线工程(K40+110.9~K50+022.500段)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将中山市东部快线工程(K40+110.9~K50+022.500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3楼
联系人:欧阳如锋
联系电话:15767363083
附件:
1、《中山市东部快线工程(K40+110.9~K50+022.500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