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将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联系人:钟智勇
联系电话:18000920824
附件:
1、《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